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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教育厅关于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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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冀教就业[2017]14号

各普通本科高校:

进一步提升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水平,推进我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按照《关于开展普通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督查的通知》(冀教就业[2017]7号)安排,省教育厅组织相关专家,于11月20日至12月3日,对全省45所普通本科院校开展了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实地督导检查。按照《贵州普通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督查指标体系》要求,专家组通过听取高校自查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相关工作场地、资料等,对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中组织领导、条件保障、工作开展、工作成效四大项内容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整体情况

(一)各高校重视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普遍实施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

各高校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普遍实施了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以书记或校(院)长任组长,主管校(院)领导任副组长,就业创业工作职能部门牵头,学生、教务、团委、财务等相关部门、二级学院(系部)为成员单位的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校(院)领导多次组织召开全校就业创业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统筹安排全面工作。大部分高校都能将本校就业创业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对促进高校就业创业工作的发展起到了纲领性作用。

(二)普遍建立和完善了就业创业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为就业创业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各高校都建立了与就业创业工作相配套的规章制度,以制度的形式明确了就业创业工作在高校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保证了就业创业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别是有些高校建立了就业工作的考评制度和奖惩制度,明确了就业工作中的职责、义务,制定了就业工作目标,充分调动了广大教职员工参与就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就业创业工作组织机构基本健全,普遍建立了校院(系部)两级就业指导与服务机构

各高校都设有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专职机构,并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高校日常就业创业指导、市场开拓、就业信息整理与发布、就业创业管理与服务等工作。部分高校在二级学院(系部)成立了以学院院长或系主任、党总支书记任组长,辅导员或班主任为成员的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小组,使得工作重心下移,具体针对本学院(系部)学生开展工作,形成了“领导主抓、中心统筹、院系为主、全员参与”的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体制机制。

(四)职业指导课程体系不断完善,线上线下共同打造开放实用的职业课程体系

大部分高校能够将职业指导课程作为必修课或必选课列入教学计划,成立职业指导教研室,配备专兼职教师,将职业指导、成才教育、创业教育等课程分年级、有侧重地贯穿于高校教育的全过程。充分利用专题讲座、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模拟招聘大赛等活动,激发大学生探索就业途径的热情。有的高校自主编写了校本教材,建立了一整套符合本校学生实际特点和发展的职业指导课程体系。部分高校建立了开放式职业指导网络课程,培养大学生积极主动探索生涯发展的自主意识。线上线下的学习互补模式,打造了全方位职业课程体系,实现了学生对职业指导课程的有效学习。

(五)建立较完善的就业市场体系,广开毕业生就业渠道

各高校依据自身特点,找准就业市场定位,有针对性的进行就业市场开发,保持就业市场占有率,并通过校企合作、各种形式招聘会、宣讲会、校友会等方式积极与用人单位联系、对接,不断拓展省内外相结合、相对稳定的毕业生就业市场。各高校还积极搭建毕业生网上求职择业平台,完善和升级校园就业网站,与省和国家相关部门就业信息网互联互通,实现就业信息的有效共享,为毕业生网上求职择业、获取就业信息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六)创新创业教育广泛开展,创业孵化园建设初具规模

大部分高校都能依据本校的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将创新创业教育同专业教育、职业指导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部分高校更是提供资金、场地和技术支持,鼓励扶持大学生的创业实践活动。有的高校自建或共建了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定期评选出有潜力、有特色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进行孵化培养,并配备专家给与指导。部分高校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园获得了国家级或省级“众创空间”称号。

(七)就业管理服务提质增效,积极帮扶就业困难群体顺利就业

各高校不断加强就业指导服务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做好毕业生就业数据信息的统计与报送工作,认真审核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等材料,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有效。大部分高校建立了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机制,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岗位帮助。有些高校设立了就业困难群体的求职补助,帮助困难毕业生解决求职过程中的经济问题。有的高校还积极主动联合工会、妇联、残联等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就业困难群体的专项就业帮扶活动。

(八)以就业和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专业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改革

各高校都能主动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变化,结合学科和专业发展,初步建立了以就业为导向的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大部分高校能紧密结合我省地方经济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需求增设新专业,及时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不断完善学科专业预警与退出机制,基本形成了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体系框架。

二、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实地督查,发现各高校在就业创业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高校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专门机构设置不完善,工作开展较为困难。各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职能归属部门呈多元化状态。只有极少数为处级设置,有专职中心主任更多的是科级设置,作为学生处等职能部门的一个内设科室。各高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设置情况不同,开展工作情况也不尽相同。部分高校的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由于受到机构职能和地位限制,工作协调力度不强,部分工作开展较为困难。

二是校级就业部门专职工作人员较少,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精细化程度不高。各高校校级就业工作部门兼职工作人员较多,专职人员的配备绝大部分高校都达不到教育部要求的毕业生总量500:1的标准。就业工作专职人员配备过少,无法深入细致开展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特别是就业信息服务,距离利用“互联网+”技术分专业或岗位类别为毕业生提供精准需求推送服务的工作目标还相差甚远。

三是职业指导教研室建设有待加强,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师距离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目标还有差距。大部分高校没有设立职业指导教研室,也没有配备专职职业指导教师,很难保障职业指导系列课程的顺利开展和教学效果。另外,现有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师资队伍专业理论基础薄弱,参与相关社会活动较少,职场经验与实践能力不足,难满足职业指导、创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实际需要,与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四是就业创业专项经费不足,用于就业创业工作专用场地配备不足。部分高校就业创业专项经费不足,尤其是就业工作专项经费达不到当年应收学费总额的1%,不能满足就业工作经费需要。少数高校没有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专项经费。部分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专用场地配备不足,没有招聘洽谈面试室、咨询辅导室和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基地、创业孵化园等,不能满足就业创业相关工作和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需要。

五是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机制运行不畅,工作效率不高。部分高校招生、培养、就业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缺乏相关制度的有效保障,具体工作分工不到位,职责不明确。校院(系部)两级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管理体系运行不畅,校级就业创业工作专职部门对二级学院(系部)就业创业工作的协调力度低,工作不实不细。个别高校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存在多头领导、多头指导的问题,效率不高,校内资源不能充分合理利用。

六是就业市场开拓力度不够,毕业生跟踪调查与服务工作不细。部分高校对毕业生就业市场开拓力度不够,为毕业生提供的就业信息有限。有些高校不重视对用人单位的联系和回访,没有形成本校稳定的、足够数量的用人单位信息库。部分高校对毕业生跟踪调查与服务工作不够细致准确,没有及时准确了解毕业生的实际工作情况和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反馈。

三、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一)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全力做好新时代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这为新时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是“教育优先发展”和“就业优先战略”的重要交汇点,必须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各高校要选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全力以赴做好新时代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二)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认真落实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

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到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把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当做高校发展的生命线,认真落实“一把手”工程。要把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真正作为本校突出重要的工作统筹谋划,明确就业创业工作整体任务目标。积极推动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建设、完善专职工作人员与专职教师配备、保障就业创业工作专项经费和场地使用等,确保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三)完善就业创业指导与教学机构建设和专职人员配备,确保就业创业工作高质量有序开展

建立健全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机构,是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的前提和保障。有条件的高校要建立独立设置的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作为高校中层职能部门,全面负责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就业工作专职人员按照教育部要求的毕业生总体规模的500:1配备到位,创业指导工作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行配备。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职业指导教研室建设,选聘具有相关教学理论与社会实践经验的专兼职教师,确保职业指导类课程的顺利开展和教学效果。

(四)构建师资队伍培训体系,促进就业创业指导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

各高校要根据本校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定位确定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师资队伍建设目标,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培训体系和实施计划,着重提升就业创业师资队伍的社会经验和实践能力。努力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师资队伍的科学理论知识体系,培养高水平骨干教师,全面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的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水平。

(五)加强就业市场开发与维护,为毕业生提供精细化就业信息服务

各高校要结合“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加快推进高校与地方、企业行业的人才培养与毕业生就业合作机制。加强实习实训与就业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系统、行业、校友等资源优势,主动加强与各级各类用人单位的联系和对接,为毕业生提供丰富的就业信息。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快智慧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将毕业生求职与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实现智能化匹配,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精准推送信息,推动就业服务的个性化、信息化进程。

(六)加大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力度,确保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顺利就业

各高校要完善对贫困家庭、少数民族、身体残疾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建档立卡制度,并建立帮扶工作台账,明确责任、落实分工。通过开展个性化辅导、技能培训和优先推荐岗位等方式,对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实施“一对一”的就业服务和帮助。各高校要结合实际,设立就业困难群体帮扶专项资金,切实帮助困难毕业生解决经济上、心理上和求职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七)积极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与服务工作,完善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各高校要持续做好离校毕业生的跟踪调查与指导服务,通过实地走访等形式充分了解用人单位的需求和毕业生的工作表现,形成合理化建议。各高校要健全就业统计和质量评价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就业状况,调整和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学科专业结构与学生个人需求、就业创业需要有效衔接。结合“双一流”建设和应用型高校转型建设,培养更多勇于创新、善于创新的高技能、高素质专业人才,提升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

(八)扎实推进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构建三位一体的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体系

各高校要实施创业通识教育,面向全体大学生开设创业指导课,初步培育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业精神;实施创业实践帮扶,对有创业项目或创业实体的大学生,通过创业孵化园等创业实践平台,为大学生提供扶持和帮助。要积极整合、协调校内外资源,争取政府和社会支持与合作,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创业孵化园建设,为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贵州教育厅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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